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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2.0溯及既往 2016年後取得房產也適用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財政部部長蘇建榮。(鉅亨網資料照)
財政部部長蘇建榮。(鉅亨網資料照)

為遏止投機炒作,行政院推出房地合一稅 2.0 修正草案,針對持有 5 年內出售的房產課高稅率打擊投資客炒房,根據政院的修正草案,新版房地合一稅將回溯至 2016 年,換言之,只要是 2016 年元旦後取得的房地產都適用房地合一稅 2.0 新制。

行政院已將房地合一稅 2.0 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目標力拚本會期三讀通過與實價登錄 2.0 一起實施,而外界關注新版房地合一稅,主要鎖定兩大重點包括:「何時日出」與「是否溯及既往」。

根據行政院的修正條文,只要是 2016 年元旦後所取得的房地產,包括預售屋與特定股權的交易,一律都適用房地合一稅 2.0 稅率,也就是持有兩年內就出售將課 45% 重稅,持有滿 2 年以上、5 年內出售稅率 35%。

換言之,假設投資客在去 (2020) 年取得房地產,根據現有的房地合一稅制,只要撐到 2022 年再出售,就可享有 20% 較輕的稅率,但如果以新版房地合一稅計算,投資客必須撐滿 5 年,也就是 2025 年出售,才能享有 20% 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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