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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立院備詢〉房地合一稅2.0日出擬回溯至2016年? 財長:應該是之後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財政部長蘇建榮。(鉅亨網資料照)
財政部長蘇建榮。(鉅亨網資料照)

財政部推「房地合一稅 2.0」將短期持有的定義延長為「2 到 5 年」,外界關注新制日出時間點,財政部長蘇建榮今 (17) 日答詢時表示,應該是 2016 年之後,但為避免市場出現大量拋售潮,何時日出還要經行政院內部討論,由政院訂定。

蘇建榮今天率領八大公股行庫董、總赴立法院財委會進行業務報告,朝野立委質詢重點主要聚焦打炒房,包括為何不推囤房稅、房地合一稅 2.0 日出時間點。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問,房地合一稅日出時間點是否如媒體所稱,將回溯至 2016 年?對此,蘇建榮答詢時說,日出時間點應該是「之後 (指 2016 年之後)」,賴士葆追問,是否有可能是修法後,從今年 7 月 1 日上路?蘇建榮對此則說,這是方案之一,並未正面回應。

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質詢時則說,房地合一稅 2.0 在修正案通過前,行政部門不宜說明「日出時間點」;蘇建榮對此也表態贊同。

據了解,目前行政院傾向配合實價登錄 2.0 上路一起實施,換言之,房地合一稅 2.0 新制可望在 7 月 1 路實施。

而當房地合一 2.0 上路後,未來房產交易課稅將出現舊制、房地合一 1.0 及房地合一 2.0 三種辦法,據了解,未來房地合一 2.0 適用資格,目前傾向以「交易時間點」作為判斷基準。

簡言之,只要是 2016 年取得的房地產,一律適用房地合一稅,至於適用 1.0 或 2.0 則用交易時間來看,也就是說,只要 7 月 1 日起交易的不動產的課稅標準就適用房地合一稅 2.0。

蘇建榮答詢時重申,財政部修正房地合一稅,延長短期交易的時間,新法修正為持有 2 年內必須課徵 45% 稅率,持有兩年以上、五年以內出售則適用 35% 稅率,希望透過稅制打擊房市炒作、健全房市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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