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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明年7/1上路 這三種情況稅率不升反降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囤房稅2.0拚明年7月上路,單一自住稅率降至1% 估328萬戶受惠。(鉅亨網資料照)
囤房稅2.0拚明年7月上路,單一自住稅率降至1% 估328萬戶受惠。(鉅亨網資料照)

行政院今 (6) 日通過「房屋差別稅率 2.0 方案」(俗稱囤房稅),提高「持有超過 3 戶以上、非自用住宅」的稅率至 4.8%,不過若是持有 1 戶的自用戶、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繼承取得共有房屋者,最高稅率也同步調降,換言之,前 3 種情況,稅率將不升反降。

今天出爐的囤房稅 2.0,拍板將持有房屋數採全國歸戶計算,並將「持有超過 3 戶以上、非自用住宅」稅率提高至 4.8%,但持有 1 戶自住用 (非豪宅) 的稅率降至 1%,預估將有 328 萬戶受惠,預計明 (2024) 年 7 月 1 日上路。

為鼓勵民眾將空屋釋出至租賃市場,財政部也拍定非自住「出租且申報所得租金標準者」稅率從 1.5%~3.6% 調降至 1.5%~2.4%;若是「以繼承方式取得共有房屋」稅率則從 1.5%~3.6% 降到 1.5%~2.4%。

財政部官員表示,假設自然人在全台 5 個縣市各持有 1 戶房屋,其中 3 戶自住用可適用稅率 1.2%,其餘 2 戶則被視為非自用,因此必須適用各縣市的「非自住第 2 戶」稅率。

目前非自住家用房屋的房屋稅稅率,財政部授權給地方政府可在法定稅率 1.5%~3.6% 根據持有戶數採差別稅率,目前全台共有 10 戶採差別稅率計算,其餘 12 縣市則課徵下限稅率 1.5%。

財政部表示,就房屋所有人的住家用房屋以全國歸戶方式計算,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調高其法定稅率為 2%~4.8%,同時要求地方政府應在該範圍內訂定差別稅率,只要超過一定戶數,則全部戶數必須適用較高稅率而非分別適用各級距稅率課徵。

財政部表示,房屋稅差別稅率 2.0 方案,目的在於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並增加多屋族及空置房屋持有稅負,財政部將儘速擬具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目標在今 (2023) 年底完成修法,預計明年 7 月 1 日上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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