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對4/20議事衝突提出告訴 不排除對龍邦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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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邦 (2514-TW) 與泰山 (1218-TW) 公司派的經營權爭奪仍未落幕,泰山今 (3) 日由董事法人代表詹皓鈞針對 4 月 20 日的衝突並導致議事中斷,無法完成股東盈餘分派案提出告訴及告發,泰山並指出,未來不排除對龍邦提出民事求償。
泰山指出,龍邦在泰山的法人代表劉偉龍與刑事警察局隊長林榮政及到場員警則身為執法人員,為爭奪公司經營權,阻礙私人公司會議進行,以誣告他人涉嫌恐嚇為幌,而強行進入公司會議場所進行違法搜索、攝影之行為,最後並將泰山審計委員會主席帶走,
泰山指出,這些行為顯然涉有誣告、侵入住宅、違法搜索及強制罪等嫌疑,該等行為,造成公司當天之會議中斷,無法審查股東盈餘分派案、委任經理人員工酬勞發放建議案及相關議案,對公司、股東及員工的權益影響甚鉅,公司自有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以維護公司、股東權益之必要,且將來也不排除提出民事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