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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合併案〉NCC擬開兩條件通過 電信商:靜待審議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台北
NCC擬開兩條件通過兩大電信合併案。(鉅亨網資料照)
NCC擬開兩條件通過兩大電信合併案。(鉅亨網資料照)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明 (18) 日將討論兩大電信合併案,不過市場傳出,NCC 擬有條件通過合併案,包括繳回超標頻寬、維持資費,兩小業者原費率一年以上。對此,台灣大 (3045-TW) 與遠傳 (4904-TW) 表示,靜待 NCC 審議。

NCC 明日將報告或討論事項共有六項,其中一項為台灣大哥大申請合併台灣之星案及遠傳電信申請合併亞太電信案續行討論案。

其中,業界爭議最大的是頻譜超標議題,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後,1GHz 以下頻寬合計達 60MHz,將比法定上限多出 10MHz。遠傳合併亞太電後,雖然 1GHz 以下沒有頻譜超標問題,不過在 28GHz 仍多出 160M。

市場傳,NCC 考量,電信商保留頻譜無法證明有最大公共利益,擬循原本釋照規範,超過三分之一上限的頻譜就得處理,換言之是要求繳回超標頻寬。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日前提到,超頻是否要繳回就看主管機關決定,不過認為還是可以依據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 12 條第 4 項立法條文。此外,與台灣之星的合併案合約,一方都可以終止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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