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兩大合併案未獲主管機關核准 擬延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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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電信兩大合併案,台灣大 (3045-TW) 併台灣之星、遠傳 (4904-TW) 併亞太電,由於尚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續將延長期限及協商相關事宜,或是簽訂合併契約增補協議。
遠傳公告,與亞太電的合併基準日暫定為 9 月 30 日,但至 12 月 31 日止,若未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核准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結合處分,應依照合約規定辦理,於符合一定條件情形下,由一方延展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為止。
遠傳強調,截至目前為止,此合併案尚未取得核准函.因此公司與亞太電信簽訂合併契約增補協議,該協議主要內容,除了暫訂合併基準日仍未完成合併,雙方應繼續執行本契約外,2023 年 4 月 30 日還是未取得核准,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延長期限等相關後續事宜,如未達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
此外,一旦一方違反契約,未違約方得終止或通知他方延展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為止,如依前述約定延長時,雙方應友好協商相關後續事宜。
台灣大則公告,與台灣之星的合併案因主管機關尚在審查中,已確定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能取得核准,後續將依約處理,審慎評估本合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