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屆期未完成 國票金、安泰銀股份轉換契約終止
國票金 (2889-TW) 今 (13) 日晚間發布重訊指出,國票金去 (2021) 年通過與安泰銀 (2849-TW) 簽訂股份轉換契約,以股份轉換方式,取得安泰銀行 100% 股份,並提報股東會討論議決,但因本案未於最終交易日完成,因此,股份轉換契約自今年 10 月 13 日自動終止。
國票金控與安泰銀行股份轉換案,於去年底依據金控法 26 條規 定,雙方分別經董事會通過召集股東會,在無任何股東聲明異議情況下,雙方股東會經特別決議,國票金控以 73% 的高度贊成比例通過,安泰銀行以 99% 的高度贊成比例通過本次併購案。
國票金表示,本案為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並以高度同意比例通過,為絕對多數股東所支持。少數股東以董事會決議程序違反金控法為由提起訴訟,致使本案遭主管機關否准,形同少數股東擁有否決權,違反公司法股東平等權原則。
國票金強調,國票金目前是國內唯一實施產金分離政策的民營金控公司,即單一股東集團持股均不高於 10%,股東結構自然多元,董事會意見自然多樣,此均是屬商業民主常態。主管機關對於金融機構合併案雖具准駁裁量權,惟要求以高於法律規定的董事會同意比例,在國票金控現有的董事會結構,股東權益考量不同,現實上有其困難。
國票金進一步指出,本案是經過董事會及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贊成股東權數達 73.54%,經主管機關以董事會未有高度比例共識及股東訴訟為由,核予緩議,導致未在契約時程內完成併購案程序。相關訴訟已經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昨日判決國票金勝訴,程序合法有效。
國票金總經理蘇松輝表示,將銀行業務納入金控業務範疇為既定的發展方向,符合公司最大利益,也符合政府金融整併政策,本次未能在所簽定的股份轉換契約期限內完成併購程序最後一哩路,但未來將持續努力與董事會溝通,積極尋求併購機會,擴大金控綜效,在評估適當條件及程序下,未來亦不排除與安泰銀行重啟談判之選項。
此外,國票金說明,去年 10 月 14 日國票金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安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換案,擬發行甲種特別股案,及辦理相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這部分也一併終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