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穩定供電 經濟部預告修正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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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能源價格受國際情勢、戰爭因素高漲,已造成多國發電負擔,經濟部能源局今 (20) 日表示,考量台灣仍有部分電力來自民營業者及汽電共生系統,研擬預告修正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修訂收購費率上限,增加台電購電彈性,進而確保供電穩定。
經濟部說,觀察近期國際能源價格波動,已造成多國民營電業因成本負擔減少發電,台灣雖以公共電業為主,但仍有部分電力來自民營業者、汽電共生系統,統計今年前 5 月汽電共生系統減發約 14 億度電、年減 47.28%,並多向台電購買 8 億多度電,一來一往已增加系統超過 22 億度電需求。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此次修正辦法有兩大重點,首先,研擬修正第 14 條,給予公用售電業針對特殊情形,修訂合格系統能量費率收購費率上限的依據,考量目前國際燃煤價格較平時增加 3-4 倍,使汽電共生業者減少發電意願,降低餘電售量。
修正辦法第二個重點,經濟部指出,考量國家對低碳轉型、2050 淨零轉型需求,過去多以燃煤為主的汽電共生系統,將透過第 12、13 條條文修改,增加「燃料別費率」的定價方式,透過給予燃氣、燃煤不同費率的作法,提高業者增氣減煤的誘因。
經濟部指出,本辦法修正後,取得合格登記證的汽電共生系統,將依本辦法辦理,至於既設的汽電共生系統業者,過去選用原公用售電業售電電價連動計費,也可變更為燃料別費率,但變更次數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