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因應電力開發 擬再發行151.5億元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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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籌措電力開發所需資金,台電今 (16) 日表示,經常務董事會通過後,預定 7 月中旬發行今年度第 3 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151.5 億元,用於開發電源及穩定供電。
台電說明,本次籌資將用在持續開發多元電源、電網上,包含因應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第七輸變電計畫等。
台電本次公司債發行條件將分為 3 年期、5 年期、7 年期、10 年期等 4 種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皆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其中,5 年期公司債利率為 1.7%,規模為 63.5 億元,將自發行日起屆滿第 4、5 年各還本二分之一,3 年期、7 年期、10 年期公司債規模則分別為 56、19、13 億元,利率分別為 1.65%、1.8%、2%,皆採到期一次還本。
台電補充,本期公司債發行尚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