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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長:房地合一稅2.0持有2年內出售稅率45% 囤房稅暫不推動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財政部長蘇建榮。(鉅亨網資料照)
財政部長蘇建榮。(鉅亨網資料照)

行政院會明 (11) 日預計通過房地合一稅 2.0 草案,擬提高短期持有定義,也就是持有 2 年內出售將課徵稅率 45%,3 到 5 年內出售則課徵稅率 35%,至於持有滿 6 年 (含) 以上維持現有稅率不變。

至於在野黨力推的囤房稅,考量囤房稅打擊面過大恐波及無辜,甚至引發房東轉嫁租金給房客,行政院選擇踩煞車暫時不動。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 (10) 日晚間證實,新版的房地合一稅修正草案已經報請行政院,屆時院會通過後,將出現房地交易稅舊制、房地合一稅 1.0 與 2.0 三個版本並存的情況;至於新版的房地合一稅 2.0 則由行政院訂定實施期間。

根據財政部擬定草案,新版房地合一稅主要是「延長」短期持有的定義,也就是將現行的持有一年內出售課徵 45% 稅率,延長維持有 2 年內出售課徵 45% 稅率;持有 3 到 5 年內出售則課徵 35% 稅率。

據了解,新版的房地合一稅不論是境內外法人皆一視同仁,短期持有定義從原本的一年改為持有 2 年內出售,課徵 45% 稅率;持有 2 到 3 年以上稅率則為 35%,但排除建商、起造者等對象。

蘇建榮表示,新版房地合一稅預計明日院會通過後,將列為本會期優先推動法院,至於確切上路時間則由行政院拍板訂定。

至於在野黨聲聲呼喚的囤房稅,則確定將不列入明日院會討論,蘇建榮說明,囤房稅屬於中長期規劃方案,主要是考量囤房稅影響打擊層面過大,恐傷及部分因繼承財產而取得不動產者,以及部分房東可能因囤房稅而轉嫁至房客,造成租屋者負擔增加,因此仍需從長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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