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行就反洗錢辧法徵求意見 非銀行支付機構納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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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央行 (人行) 周三 (30 日) 發布《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強調將藉此提升反洗錢工作。央行指出,為完善監管對象,將在適用範圍中增加非銀行支付機構。
人行表示,徵求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完善監管對象範圍。在《修訂草案》適用範圍增加非銀行支付機構、從事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以及消費金融公司、貸款公司、銀行理財子公司等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
人行強調,《管理辦法》修改有其必要性,近年來國際反洗錢要求不斷趨嚴,監管規則更加強調風險為本,各國反洗錢監管壓力增大,需要進一步梳理明確國內反洗錢監管措施。同時,隨著金融領域不斷創新,出現各類新型金融業態,需要完善反洗錢監管範圍。
修訂草案明確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評估,並以風險評估結果為依據,實施分類監管。
徵求意見也針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工作要求。央行稱,《修訂草案》規定金融機構建立與洗錢風險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內部控制制度要求,包括建立洗錢風險自評估制度、建立健全反洗錢組織機構和人力資源保障、反洗錢信息系統和技術保障、反洗錢內部檢查和審計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