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董監改選〉駁市場派 總座林郭文艷親上火線 重申依法審查
大同 (2371-TW) 面對市場派欣同投顧大動作嗆聲,總經理林郭文艷今 (13) 日有備而來,在出席埤塘太陽光電系統啟用典禮後親上火線回應,強調因董事提名議題造成這段期間的紛擾,深感遺憾,且重申依法審查、程序正當,呼籲不要誤導「球員兼裁判」的說法,董事提名制度是公司法明文規定,不是大同個案問題,應該被尊重與重視。
林郭文艷表示,受理股東提名董事、獨董候選人,董事會完全依公司法及主管機構規定做形式審查,股東向公司提名董事、獨立董事,由董事會做提名審查,本來就是所有上市櫃公司依法辦理的制度,請媒體不要誤導「球員兼裁判」。
她說,董事會「只依法定要件審查,無增加任何文件」,被提名人確實文件不齊備,依法不能列入董事候選人,這也是所有上市櫃公司依法辦理的制度,大同一向守法合規,當然依法審查。
針對外界對二組股東共提名 10 人,審查全數不過,感到疑惑一事,林郭文艷指出,這些提名法人與被提名人共 10 人,竟然有完全相同的缺件與錯件,依同標準審查,自然全數無法通過。
她強調,法院裁定也認定大同於法有據,駁回新大同的聲請,很欣慰能因此維護大同董事會的清譽;對於有關欣同的裁定已提出抗告,堅信守法守規,才是最正確的作法。董事提名制度是公司法明文規定,且行之有年,這項提名制度就應該被遵守維護,全體上市櫃公司股東的利益才有均衡的保障。
針對所謂的「大同條款」,林郭文艷強調,這是制度大是大非的問題,也攸關全體上市櫃公司所有股東權益,不是大同個案問題,應該被尊重與重視;大同提升公司治理不遺餘力,這次董事會提名過半外部專業新血進入董事會,為跨入百年企業擘劃經營策略。
她呼籲,相信股東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同的全體股東應該會做出明智的判斷;更盼望紛擾能迅速停止,回歸專業經營;大同隨著台灣經濟成長,深感公司營運發展也肩負高度社會責任,董事會與經營團隊一直兢兢業業,專注於經營。
林郭文艷強調,數年來集團內面板與太陽能事業讓公司承受巨額投資損失,但經過努力,已獲改善,期待近期報告具體成果,未來將聚焦擴大發展太陽能產業、智慧電網與智慧物聯網等系統、產品高值化與物聯網化,公司與集團將致力提升經營績效與改善財務結構,創造股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