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董監改選〉欣同打嬴假處分一役後 明首度現身開記者會 市場聚焦3大議題
大同 (2371-TW) 董事改選法律戰打得激烈,屬於市場派的欣同聲請假處分取得法院裁准後,預計明 (12) 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由董事長林宏信親自主持,這是欣同首度公開說明想要進入大同董事會的緣由,外界聚焦這場經營權之爭的後續會怎麼發展? 包括面對大同提抗告的因應、是否會與新大同合作、及決戰重要關鍵的委託書徵求進度等 3 大議題。
大同的經營權爭奪戰早在去年股東會時就埋下伏筆,當時有小股東不滿大同連年虧損,慘遭套牢,揚言要組成股東自救會參選今年董事改選,大同股價也由去年 6 月間不到 5 元一路走揚,今年 2 月 10 日一度衝達 20.65 元,漲幅逾 3 倍。
大同將在 5 月 11 日的股東常會改選 9 席董事 (其中包含 3 席獨董),改選競爭相當激烈,原本公司派提足 9 名被提名人,市場派的新大同及欣同則是共提出 10 人被提名人 (新大同 7 人,欣同 3 人),合計共 19 名董事及獨董被提名人。
但是大同在 3 月 29 日召開董事會進行董事改選名單候選人審查並公告結果,全數由公司派提名的 9 人包辦,其餘市場派 10 人則因依公司法第 192 條之 1 第四項之規定要件不齊備,依法不能列入董事候選人,這項結果引來市場派反擊,分別向法院提出假處分聲請,要求將被提名人列入候選人名單中。
法院的裁定出現不同的結果,新大同投顧及鄭佳佳所提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及延長緊急處置期間全遭法院駁回,緊急處置已失效力;不過,欣同卻是得到法院裁准,擔保金 2.63 億餘元,大同必須將欣同代表人楊永明、林宏信、獨立董事候選人林鵬良,列入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面對法院不一樣的裁定,大同認為法院裁定及命令有適法性疑義,已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抗告,大同強調,為確保股東會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有效性,保障全體股東及公司權益,已委任律師依法就前揭裁定及命令提起抗告,以遏止聲請人 (欣同) 之惡意濫訴及浪費司法資源。
換句話說,這場法律戰還有得打,法界人士認為,由於大同股東會將在 5 月 11 日舉辦,推估法院是否裁准抗告及做出裁定最慢要在 4 月底完成,因此,法院是否接受大同的抗告? 或是駁回,欣同要如何面對這場法律戰,已引來外界高度關注。
市場人士認為,如果大同抗告不成,欣同再結合泛市場派及小股東的資源,加上委託書的徵求,或許有機會力拚 1-2 席的董事,但一切仍存有相當多的變數,法官的裁定是相當重要的關鍵。
欣同董事長林宏信先前就強調,並不是想要拿大同的經營權,而是想進董事會幫忙,在取得假處分之後,決定對外說明初衷,有關外界關心的議題,都可望一一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