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 中信銀發4大聲明釋疑 中信證曾赴東京拜訪樫埜由昭
百尺竿頭收購樂陞 (3662-TW) 案已進入檢調偵辦階段,負責款券交割作業的中信金控 (2891-TW) 旗下中信銀、中信證遭外界質疑要擔負責任,中信銀今 (19) 日發布 4 大聲明對外澄清疑問,強調已善盡認識客戶,並指出中信證曾赴東京拜訪樫埜由昭,且依法無擔保百尺竿頭付款交割的義務,第一時間也已告知金管會,並強調會配合查明事實暨協助投資人求償。
首先,中信釐清表示,中信銀是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 15 條規定,為百尺竿頭提供「接受應賣人有價證券之交存、公開收購說明書之交付及處理公開收購款券之收付」等股務代理服務。
而中信證的主要服務範圍為「協助百尺竿頭向主管機關申報公開收購相關書件,以及協調聯繫主管機關及股務機構執行公開收購等」相關工作。中信證並未參與百尺竿頭之財務規劃、訂定公開收購價格或決定交割時程。
中信強調,中信銀及中信證均未替百尺竿頭辦理證券承銷,亦未出具證券承銷商的評估報告,尤其不是依「公開收購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於公開收購說明書上簽章負責的單位。
中信說明,公開收購有別於證券集中市場交易,依目前法律規定,中信銀及中信證對百尺竿頭均無查證履約能力的義務,更無協助籌措交割款項或擔保付款的責任。
第二點聲明部分,中信表示,中信銀及中信證已善盡「認識客戶」之程序,中信證曾赴東京拜訪樫埜由昭並取得相當資訊。
中信表示,於接受百尺竿頭委任一開始,中信銀與中信證即依據「認識客戶」程序,請百尺竿頭提出相關資料,查驗百尺竿頭及其境外母公司的設立登記文件、負責人身分證明、董事及股東名冊,因而知悉:「百尺竿頭董事長樫埜由昭是日本知名律師兼財經專業人士,亦擔任其他公司負責人,且為樂陞公司第一大股東 Mega Cloud VR Investment Limited(〝Mega〞)之最終受益人,故可合理推斷:樫埜由昭確實有透過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公司股權,以增加其持股之動機。百尺竿頭與 Mega 合計持有樂陞公司股份約 14%,依當時市值約新台幣 20 億元,有相當財務能力。」
中信指出,中信證承辦人於 5 月 17 日親赴日本東京向樫埜由昭確認其公開收購計劃,並且陸續取得境外投資人注入 2.3 億美元資金以對公開收購案交割之架構圖、境外投資人總額達 2.3 億美元之銀行存款證明,以及該等投資人簽訂的投資協議等資料,足以合理知悉百尺竿頭支應交割所需的資金安排。
最後兩點聲明部分,中信則表示,於百尺竿頭遲延匯款後,中信銀及中信證均遵循現有法令處理,且已適時告知金管會。同時,表明將配合主管機關及檢調單位,提供必要的資料協助投資人向百尺竿頭求償,以保障投資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