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保險業雲端委外16項免申報 9業者適用
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今 (20) 日再次出席例行記者會,釋出保險業雲端委外鬆綁利多,金管會官員指出,此次明列 16 項免申報的委外事項,包括使用市場資訊服務平台 (如彭博)、訂購視訊會議軟體或服務、委託律師辦理訴訟案件等,另外,雲端資料境外冷儲存也無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保險局表示,目前共計 5 家產險公司、4 家壽險公司有辦理雲端委外作業。主要範圍可分為五類,一、將雲端服務應用於保險業務資訊系統;二、將客戶資料、程式、資料庫與作業系統之備份檔案冷儲存於雲端平台;三、業務員雲端信箱服務委外;四、集團自建雲端基礎建構辦理資訊系統相關作業;五、應用程式、資料託管、數據分析及數據技術研發之雲端服務。
鑒於保險業近年來因應國內金融科技發展及數位轉型,積極導入雲端服務等新興技術,對於相關作業委託外部專業機構處理的需求持續提升,為有利保險業對委外作業建構完整風險管理框架,並提升委外運用效益及彈性,金管會於去年 8 月 10 日及今年 7 月 30 日修正「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相關規定。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明,去年發布修正保險業委外規定後,有業者反應無法確認哪些事項須經核准或免申報,因此,此次修正明定免申報事項,大幅縮小必須申請核准範圍,五大修正重點如下:
一、 改採由保險業依風險基礎方法控管作業委外風險,並對屬重大性之作業委外加強控管。
二、 針對保險業從事跨境委外(包含雲端作業委外),原先均須事先取得金管會核准,修法後保險業僅須就涉及自然人客戶相關資料且具重大性的業務資訊系統之跨境委外作業,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三、針對保險業新型態委外作業,僅首案須取得金管會核准,後續其他保險業者若要比照辦理,可依自身內控作業程序辦理,免再報金管會核准。
四、 保險業委外辦理消費者刊物之發送作業,免再向主管機關申報。
五、 保險業得聯合委託具資訊專業之獨立第三人查核同一雲端服務業之合作對象,由「其他保險業」放寬為「其他保險業及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