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私募股權及創投基金風險係數 引導資金投入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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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五加二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並衡酌保險業投資國內、外基礎建設風險係數之衡平性,金管會今 (21) 日宣布,將依照基金投資標的之性質,修正國內私募股權基金及創投基金的風險係數。
其中,基金 100% 投資國內公共建設者,適用風險係數 10.18%;同時投資國內公共建設、五加二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者,適用風險係數 17.25%。另外,國內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區域包含國外者,應加計匯率風險 6.61%。
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原先這些私募基金未放寬前的風險係數皆為 33.75%,此次考量放寬規定,若 100% 投資國內公建者,即可降低風險係數。不過,業者是否決定增加投資,仍要看實際回報率與風險綜合考量後再做決定。
金管會之前參考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 (IAIS) 的保險資本標準 (ICS) 自有資本分層架構,於今年 8 月 4 日修正發布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明定自 12 月 31 日起,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時,自有資本應劃分為第一類非限制性資本 (T1U)、第一類限制性資本 (T1L) 及第二類資本 (T2),本次依該辦法規定調整 2023 年度填報手冊相關內容。
至於限額部分,金管會表示,T1U 第一類非限制性資本沒有限制,越多越好,即普通股、資本公積、盈餘公積等。
T1L 則為非累積、沒有利率加碼的次順位債或負債特別股,不得超過風險資本的 20%;T2 是累積、有利率加碼的次順位債,或負債特別股,不得超過風險資本的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