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龍邦召開股臨會訴訟遭駁回 泰山已收到並將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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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邦 (2514-TW) 與泰山 (1218-TW) 公司派的經營權戰火延燒中泰山公司派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處分停止 5 月 31 日由龍邦召開的股東臨時會案,今 (29) 日遭駁回,泰山今晚指出已收到民事裁定,並聲明將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泰山強調,泰山原已訂在 6 月 30 日召開股東常會,此一原訂召開的股東會中就會向全體股東,詳細報告說明泰山遭台灣證券交易所裁罰之後續處置、改善情形,更何況泰山遭台灣證券交易所裁罰後,從未怠於改善,也未放任公司內控機制失靈,且已採取諸多改善作為、措施,因此龍邦 5 月 31 日申請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提前全面改選董事,並不具有必要性。
泰山指出,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為審理後,業已駁回泰山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泰山對此深感遺憾,為維護泰山全體股東權益,並避免泰山司重要經營議案恐因董事提前全面改選而受到影響,泰山將會再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定其中認事用法存有違誤之處,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以為救濟。
泰山說,因股東臨時會開會在即,泰山在此呼籲諸位股東踴躍出席 5 月 31 日股東臨時會,務必請股東基於明智之判斷,投下神聖寶貴之一票,選出未來適任的董事、經營團隊。
泰山再次強調,依照知名外資投票機構 Glass Lewis 於日前所發布的投票建議報告,已提及目泰山經營團隊並無存有績效不佳、戰略無效等重大公司治理問題,請股東全力支持本公司現任經營團隊成員。泰山在此呼籲有心人士,切莫持法院裁定逕予搬弄是非、混淆視聽,藉此不當影響諸位股東的明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