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泰山公司派 獨董陳敏薰及杜英達再批經營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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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 (1218-TW) 公司派與龍邦 (2514-TW) 經營權之爭未落幕,泰山已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對獨董提起「禁止召集股東臨時會之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不過,獨董陳敏薰及杜英達今 (14) 日發表公開信,痛批泰山經營亂象,強調召開股東臨時會及改選董事的必要性。
泰山獨董陳敏薰及杜英達指出,泰山現今經營階層欺瞞董事會成員、違反公司處理程序與內稽內控、干擾審計委員會之召集、無視獨董權能、紊亂市場資訊、濫用公司資源、不實攻詰獨董依法之職權行使,違法亂紀之事層出不窮,違反公司治理原則,違悖全體股東託付,在在彰顯應盡速依法召開股東臨時會的必要性。
陳敏薰及杜英達的公開信並強調,公司治理的核心價值,是為公司及全體股東謀求最大的經濟利益。經營決策及其所採手段,若損及股東利益,引發股東質疑,無法昭公信於社會,即是失敗的治理,獨董若不即時與盡速加以導正,有違證交所與投保中心的要求,更是無比愧對股東,怠忽身為獨董的職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