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晶片法案〉王美花:租稅優惠不限台資企業 電動車、5G相關也適用
行政院會今 (17) 日通過有台版晶片法案之稱的產業創新條例 10 條之 2 修正草案,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前瞻研發及購入設備的投抵優惠不限台資企業,外商對台灣產業有貢獻符合條件也可來申請,除了半導體外,電動車、5G、低軌衛星等相關業者,也都可適用。
王美花表示,與財政部多次討論後,決議在現有的規範下用租稅優惠方式,給予產業支持,因此,適用要件須研發費用達一定規模、研發密度達一定規模,細則將另以子法訂之,不過,明年稅率至少 12% 為基礎,預計 2024 年再隨同 OECD 國家作法基礎稅率上升至 15%,這部分有但書,要看 OECD 的實施狀況,也有可能延後。
王美花進一步指出,產創條例 10 條之 2 租稅優惠並不限制在半導體產業,只要攸關下世代關鍵技術的產業、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都可以來申請,例如與電動車、5G、低軌衛星相關。
針對申請資格的部分,王美花強調,我們重視的是在台灣研發,對台灣的產業有貢獻,並沒有限制只有台資企業能申請,若是外商在台灣設立的子公司也可以適用租稅優惠獎勵。
王美花表示,世界各國近年都搶著祭出補助優惠,來強化半導體競爭,主要原因就是在疫情期間缺少車用晶片,各國發現幾萬元的汽車少了幾百元的晶片,對汽車產業造成這麼大的影響,其次,半導體又是各項科技進步的關鍵零組件,而且技術非常困難,因此,各國都發現有了半導體對產業不斷鏈是這麼的重要,紛紛提出高額補貼。
其中,美國晶片法案匡列 390 億美元補助建廠或半導體設備,每案最高 30 億美元,半導體業者建廠及設備投資抵減率 25%;日本提出半導體復興計劃,匡列 6000 億日圓補助半導體業者建廠,設備費用 50% 補貼;韓國的 K 半導體戰略,著重發展半導體、電動車電池及疫苗,大企業最高享 40% 的研發投抵及 10% 的設備投抵。
王美花指出,就台灣來說,雖來我們半導體技術在全球已經居於領先地位,但是面臨許多競爭者進入,仍要保持領先並再突破,發展下世代關鍵技術,因此,政府勢必要拿出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