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勞資糾紛未解 金管會:勞資溝通結果是審視出售案重要因素
花旗 (台灣) 銀行消金出售案衍生勞資糾紛尚未落幕,金管會今 (2) 日表示,正在審視花旗提交的法律意見報告書,但有關員工權益的部分,必須持續與工會、員工溝通,溝通結果將是金管會審視花旗出售的重要因素。
花旗 (台灣) 銀行消金出售,遭花旗工會指控,花旗與潛在買家訂有契約,要求相關買家在三年內不得聘僱花旗的員工,此舉妨礙員工的就業權益,金管會日前要求花旗就契約的適法性提交說明書與解決方案。
金管會官員今天表示,正在審視花旗提交的法律意見說明書,根據金管會掌握的部份,花旗近日持續與工會、員工進行溝通,強調資方須以開誠布公的態度跟工會、員工充分溝通,並達成共識。
另外,花旗工會今天也與花旗 (台灣) 銀行董事長莫兆鴻進行首次見面,在勞資雙方律師陪同下,工會向資方提出三大訴求。
根據工會提出的主張,包括:第一、要求資方公布合約內容,讓主管機關評估契約適法性;第二、在安置計畫尚未明確之前,資方應重新研議交易獎金的條件;第三、資方應盡速擬定員工安置計畫,並與工會持續溝通。
對於工會訴求,花旗今日也回應,已主動和包括第一輪、第二輪的潛在買家溝通,以書面方式釐清有關「禁止不當招攬條款」細節,亦即只要潛在買家並未取得機密資訊,該條款並不適用。
花旗也向所有潛在買家以書面方式澄清,不論其簽署保密合約之約定為何,如該潛在買家沒有利用機密資訊,則「禁止不當招攬條款」約定不會限制潛在買家透過公開徵才廣告或獵人頭公司獨立接觸,招聘並雇用花旗銀行員工,花旗絕對不會阻擋任何同仁至潛在買家任職。
在交易獎金與花旗工會提出之行政協助事項等,花旗強調,由於消金業務出售案採取標售方式進行,與單純出售予特定買家的方式相比,過程較為繁複,花旗承諾將持續與工會及員工充分溝通,在今日會面建立的互信基礎上,開啟順暢和諧的溝通平台,創造勞資雙贏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