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擬納入強制汽車險 未投保最高可罰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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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汽機車都需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鑑於電動機車愈來愈多,金管會今 (5) 日也預告相關法規修正草案,將微型電動二輪車 (電動自行車) 納入保險承保範圍,領照前需強制投保責任險,若未投保將開罰 750-1500 元罰鍰,不過,保費與投保年限還要精算。
金管會表示,為配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今 (2021) 年 5 月 5 日審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第 69 條之 1 第 4 項「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者,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
除了個人騎乘電動自行車須強制投保,金管會也擬修法,若民眾的電動自行車是跟出租業者租用,則出租業者也須投保,若業者違反規定屆滿 6 個月內未再行投保,可能會遭註銷牌照。
金管會表示,本次修正將有利於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的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近期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藉由法規預告程序廣徵外界意見做為草案調整修正參考;待法案預告 60 天後報行政院,審查完將送立法院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