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保險資金多投資公建 金管會擬再開放兩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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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引導保險資金更多投入公共建設及五加二新創產業,金管會今 (30) 日宣布,擬開放保險業投資相關私募基金等兩大措施,草案預告 20 天,最快年底前上路。
保險局統計,國內保險業截至今年 6 月底止,投資在公共建設及五加二產業金額累計已達到 906 億元,其中,投資創投事業達 262 億元。
繼開放保險業投資創投之後,金管會擬再允許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及五加二新創產業相關私募基金,其投資單一基金限額為該基金實收資本額之 20%,符合主管規定者,則可投資達實收資本額的 25%。
金管會強調,無論是原先的創投還是新增的私募股權基金,保險業投資後管理機制都不得將壽險資金用於介入公司經營權。之前有壽險資金介入東元經營權之爭,保險局與業者討論後,決議業者將研議自律規範方式處理,納入內稽內控管理,若違法可處以 60~1200 萬元罰鍰。
第二項開放則是保險業可以投資股權方式參與公共建設,例如都市更新規劃設計,得在一定條件下,由該被投資公司分回不動產。
保險局表示,為衡平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監理規範之一致性,並兼顧政府核定都市計畫發展及保險業資金投資不動產以獲取長期穩定收益為原則,因此明定保險業以轉投資「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業」(SPV)方式參與公共投資,其被投資公司可以分回不動產屬於住宅部分。
但是金管會也規定,整體保險業出資比例乘以被投資公司分回不動產屬住宅部分占全案不動產面積之比例,不得超過 10%,而且保險業不得取得住宅所有權,不過若住宅為僅供租賃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