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新增去化資金出路 將可投資免保證商業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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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委會明 (23) 日將審查保險法修正案,立委吳秉叡提案開放保險業投資經評等機構評定相當等級以上的公司所發行的免保證商業本票,以促進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率,活絡國內貨幣市場。
現行保險業資金可以購買金融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金融機構保證商業本票及其他符合規定的有價證券,若增加可投資「免保證商業本票」,可以強化票券商造市效果。
對於此提案,金管會也表達同意,不過金管會表示,考量免保證商業本票性質與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第 1 項第 4 款的公司債屬相同類型,違約風險對象均為發行人、而非金融機構,因此,建議增列於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第 1 項第 4 款,修正條文文字為「經評等機構評定為相當等級以上的公司所發行的公司債及免保證商業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