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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公司代號:1342
公司名稱:八貫
發言日期:2026/02/05
發言時間:14:05:16
發言人:李宏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05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發行普通股股數以不超過500,000股為限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4.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訂定之本公司

115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公司進行年度考核為A以上,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

於考核發布日仍在職,且未曾有違反公司勞動契約、

工作規則與保密協議等情事。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

悉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準則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

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2)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整體貢獻

營運狀況及其他因素,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等,

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等,由董事長核准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定之。

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本公司給予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

依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提高同仁對公司的向心力和歸屬感,攜手共創更高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無。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無。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

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

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

(2)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

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資本公積受配權

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

授權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發行;如有未盡事宜,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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