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邁向亞資中心 李長庚提建言:股權證券化、跨業別監理架構整合

國泰金控 (2882-TW) 總經理李長庚今 (4) 日出席工商時報主辦「壯大資產管理 迎向黃金年代」論壇,他指出,全球資產管理市場快速擴張,亞洲 AUM 已躍升為第二大市場,台灣投信業成長速度更是優於全球。金管會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已在既有法規上做出多項鬆綁,若是能夠進一步借鏡新加坡、韓國經驗,例如擴大股權證券化、檢討稅制、簡化金融法規體系等,可望加速推展亞資中心目標,他以投信、投顧業務監理架構二合一為例,但這需要相當大程度的跨部會協調。
李長庚於論壇演講時指出,全球資產規模不斷創歷史新高,不斷中間歷經過金融海嘯、歐債危機、新冠疫情等風暴,近 20 年 AUM 持續成長約 2.6 倍,台灣投信業 20 年前總計管理約 2.6 兆元資產,2024 年底已經成長至 13.1 兆元,增長 4.1 倍,我國明顯優於全球表現;若以區域表現來看,美國仍是第一大市場,亞洲 (排除日、澳)AUM 已經超過歐洲,躍居全球第二大資產管理市場,顯見在經濟快速成長下,AUM 同步上升,全球都在競逐這塊市場。
保險結合資產管理雙引擎 成國際金融巨頭轉型關鍵
全球前 50 大資產管理機構中,有 11 家是從保險業轉型,成功結合保險資產與資產管理平台,創造龐大優勢。他以德國安聯集團為例,1998 年起發展資產管理事業,透過併購 PIMCO 建立雙品牌體系,至今約 78% 的管理資產來自第三方資金,顯示資產管理與保險整合的潛力。
金管會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李長庚坦言,國泰金控十多年前即嘗試推動人壽與投信子公司整合,最終未能成功;如今金管會政策支持引導資金留在台灣,國泰集團將持續建構國泰投信為核心的資產管理平台,不過,若只是單純於將保險業資金與人才轉移至投信,未能吸引到第三方資金,只是稅務上的愚蠢行為,最終核心目標應是壯大資產管理能力、贏得國際資金信任。
李長庚點出近期資產管理業三大觀察,首先是主動式 ETF 即將崛起,投資人日益追求超額報酬,市場對主動式管理的需求逐漸升溫,根據 Black Rock 預估,2030 年全球主動式 ETF 規模將達 4.2 兆美元;第二,由於公募產品波動度高,投資人為追求更高的報酬並分散風險,近年大量資金淨流入另類私募投資產品;第三,傳統與另類投資管理業者開始跨界發展,透過併購開拓新通路與產品線。例如富蘭克林坦伯頓透過收購進入私募股權、私募信貸領域,另類投資巨頭 Apollo 則 100% 併購保險公司 Athene,顯示跨界整合已成趨勢。
台灣市場潛力龐大卻資金外流嚴重 留財引資是核心戰略
李長庚指出,台灣資產實力雄厚,過去 20 年股市市值由 15 兆元增至 95 兆元,本土財富至少累積新台幣 50 兆元以上,「走在路上或坐在隔壁的搞不好都是身價幾十億的有錢人」,這麼多錢長期的外流,正是金管會推動「留財引資」政策的核心原因,希望資金留在台灣,人才也不用都往香港、新加坡跑。
他進一步以較晚起步的新加坡為例,指出他們是以內閣級、國家總動員模式推動資產管理發展,並聽取專家建議,從米其林餐廳、國際名校設立分校等面向來增加吸引力,以及簡化富裕人士入境與投資流程,展現跨部會合作的決心。
李長庚提到,新加坡 REITs 餘額目前約 680 億美元,高峰時期曾達千億美元,相較來說,台灣餘額僅新台幣 658 億元,兩國起步差不多,我國卻遠遠落後,主要原因就是一個是美元、一個是台幣,應去思考要做出哪些改變才可以迎頭趕上。
國內基建投資機會多具穩定報酬 呼籲開放股權證券化
他進一步指出,若要健全台灣資本市場,必須建立多元且完整的產品線。例如,可推動「公建型私募股權基金 (PE)」或透過證券化機制,引導保險及民間資金投入基礎建設投資,這不僅有助於提升市場深度,也能創造穩定的長期收益。
目前台灣《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仍僅限於債權項目,尚未開放股權證券化;然而,國內擁有許多具穩定現金流的公共建設與綠能投資案,若能納入股權證券化範圍,將有助於豐富市場商品種類,吸引更多投資人參與。
以新加坡為例,當地已允許私募股權基金 (PE Fund) 的股權進行證券化,讓專業投資人可透過資本市場間接參與 PE 投資。相較之下,台灣相關法規仍未鬆綁,導致潛在資產無法轉化為可投資商品。舉例來說,風電與太陽能電廠等再生能源案,其最終受益人多為台電或台積電,信用良好、現金流穩定,若能開放股權證券化,不僅可創造類似債券的穩定報酬,也能為市場帶來更多元的投資機會。
他進一步指出,近三年台灣企業海外發債金額持續攀高,但多選擇在香港或新加坡發行,整個價值鏈與收益也流向海外。主因在於外資投資台灣債券需繳納 15% 預扣稅,儘管多數國家也有類似稅制,卻普遍設有免稅或退稅機制。台灣資金市場本身充裕、成本相對較低,若能檢討稅制並透過跨部會合作調整,將可吸引企業直接在台發債,提升市場競爭力。
跨部會整合金融法規 讓監理架構更簡化、有效率
李長庚也肯定金管會近年持續推動金融法規修正的努力,但隨著市場環境與產業型態變化,應以更高層次的架構進行整併與簡化。例如,目前投信與投顧雖屬不同法規規範,實務上卻在業務範圍、產品監理與人員規範等面向高度重疊,若能整合管理,不僅可提升業者效率,也能簡化監理流程。
他並舉韓國為例,指出韓國曾將六項資本與金融投資相關法規整併為一體,由「行業別監理」轉為「業務別監理」,雖改革初期在消費者保護上出現問題,但整體法制更具彈性、效率提升。他強調,台灣無須全盤仿效國外模式,他山之石可以為錯,透過制度重整與跨部會協作,讓金融法規體系更符合時代趨勢,為資本市場的長期發展奠定更堅實的基礎,「若有辦法透過訂定專法,相信發展速度會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