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前必知!基本生活費用調高、18歲「分不分」差很大、勞退自提節稅又享收益
112 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只剩 2 天就開跑了,KPMG 家族稅務辦公室執業會計師洪銘鴻指出,今年除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外,其餘個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各類特別扣除額皆未調整,因民法已修正 18 歲為成年,家有青少年的要特別留意怎麼報才划算,以下提供幾個實用的報稅小撇步。
1. 基本生活費用調高:從 19.6 萬調高為 20.2 萬
家戶「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超過所得稅法規定免稅額、扣除額 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數的部分, 得自納稅者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假設甲君是單薪家庭, 除了本人、配偶, 另扶養 2 名大學子女及父母 2 人 (未滿 70 歲)。112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 20 萬 2000 元, 一家 6 口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合計 121 萬 2000 元 · 如以甲君 112 年度全戶所得總額僅甲君薪資所得 180 萬元, 銀行存款利息 1 萬元,2 名子女教育費用共 5 萬元, 其應申報所得稅計算如下:
全戶基本生活費 (6 人 * 202,000):1,212,000
免稅額 6 人(6 人 *92,000): 552,000
標準扣除額 (夫妻) :248,000
儲蓄特別扣除額: 10,000
教育費用特別扣除額: 50,000
基本生活費差額:1,212,000 -552,000-248,000-10,000-50,000=352,000
綜合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基本生活差額 = 綜合所得淨額
1,810,000-552,000-(248,000+207,000+10,000+50,000)-352,000=391,000
應納稅額 (稅率 5%)=391,000*5%=19,550
2. 滿 18 歲可選擇分戶報稅
納稅人可以先檢視 112 年度的扶養親屬中是否有 18 歲的成員,舉例:家有一名 112 年度滿 18 歲剛就讀大學的孩子,若當年其打工所得超過 32.4 萬元時,可選擇和父母分戶申報,可享有每人 92,000 元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 124,000 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07,000 元,計算結果為免稅,因此分戶會比合併報稅節稅。
洪銘鴻指出,在決定是否分戶報稅前,建議民眾應該詳細評估各項因素,如子女的收入來源、家庭整體所得、可用扣除額和抵減等,依不同條件試算比較後,再決定應選擇分戶或不分戶,哪一種較為划算。
3、特別扣除額:長照、儲蓄、身障、學費、幼兒學前教育
112 年儲蓄特別扣除額為每戶 27 萬,身障特別扣除額為 20.7 萬,教育費用特別扣除額每人 2.5 萬,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12 萬,假設納稅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姻親在家中有需要長期照護的成員,可依實際支出金額申請扣除,最高不超過 12 萬。
以陳先生為例,112 年為患有慢性疾病的父親支付 10 萬元的長期照護費用。在申報所得稅時,將這筆費用列舉為特別扣除額,可適當節稅。
4、節稅策略:捐款抵稅
捐給政府或公益團體的款項,在不超過納稅人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20% 的範圍內,可全額列入扣除。這不僅能夠幫助需要援助的公益或社福團體,同時也能讓納稅人合法減稅。
5、投資抵減:股利所得
股利所得可選擇列入綜合所得稅計算,或申請分離課稅。若選擇列入綜所稅計算,股利所得部分可享受 8.5% 的投資抵減。
例如張先生 112 年取得 10 萬元股利收入,若選擇將股利收入列入綜合所得計算,則可享有 8,500 元(10 萬 * 8.5%)的投資抵減。將直接從他的應納稅額中扣除。
6:勞退自提 6% 可節稅,又享收益分配
在 112 年有自提退休金者,要留意今年收到的扣繳憑單薪資總額,是否已扣除自願提繳金額。勞動部指出,勞工得在每月工資、執行業務所得 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課稅。自提退休金除享有稅賦優惠,也可參與投資收益分配,讓退休多一層保障。
例如勞工 112 年每月薪資 5 萬元,全年薪資收入 70 萬元,當年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 3 萬 6,432 元,即提繳工資 5 萬 600 元 ×6%×12 個月,則扣繳憑單「給付總額」為 66 萬 3,568 元(70 萬元 - 3 萬 6,432 元)。
要注意的是,勞退自提金免稅的上限為 10.8 萬元。如果勞工受僱於兩個以上的雇主並都有自願提繳退休金,則其自提金額仍然以 10.8 萬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