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正式展開《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 至下月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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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二 (30 日) 宣布,即日起展開《基本法》23 條立法諮詢,下月 28 日結束。23 條擬訂「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外國勢力干預香港選舉、立法等。
李家超也確認,23 條列明案件在香港審理,不會將被捕人送往大陸。
李家超說,地緣政治複雜,威脅在增加,代表香港必須盡快修補短版,「我們已經等了 26 年了,我們不應該再等了」。
根據 1997 年頒布的香港《基本法》,第 23 條要求香港政府制定自己的國家安全立法。 面對公眾的強烈反對,歷屆政府並未做到這點。2020 年,在大規模抗議活動之後,北京在沒有徵求公眾意見的情況下,對香港實施了自己的國家安全法,消除了反對聲音。
香港股市周二大跌,恒生指數下跌 2.5%,在亞洲市場中表現最弱。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本次的諮詢文件共有 9 章,涵蓋叛國罪、煽動叛亂罪、竊取國家機密罪、危害國家安全的數位行為、外國干涉罪等。
該文件規定,國家機密應包括與本市和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有關的資訊、重大決策和科學技術等資訊。 它還建議引入旨在維護國家主權的新「外部干涉」罪,並引用了英國和加拿大的類似法律作為參考。
擬議的立法可能會受到國際社會的密切審查。 中國起草的國家安全法的實施引發了西方領導人的強烈反對,美國對包括時任國安局局長的李家超實施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