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解職案判決 胡亦嘉四項聲明反擊 自行宣布回任街口投信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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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投信董事解職案日前行政法院判決出爐,街口投信創辦人胡亦嘉今(5)日在臉書宣布將回任街口投信董事,並回應四項聲明,反擊金管會及法院判決。
胡亦嘉指出,託付寶是與金管會銀行局、證期局都溝通過的產品,但後續證期局反悔,並認為法官立場偏頗與不公。
其次,胡亦嘉表示,法官不清楚託付寶產品架構,就直指託付寶是違法產品,實在無權去硬說託付寶是違法產品,認為法官有失職之虞。
胡亦嘉進一步指出,對行政法院如此的結果,實在很遺憾,打擊的不僅是他個人,是對街口 300 多位優秀年輕人的打擊,是對台灣新創的打擊。一個街口的成功,是可以培養 300 個甚至 1000 個優秀年輕人,政府應當支持台灣能出現更多如街口般的新創公司。
金管會 2021 年 2 月指稱街口電子支付辦理資金貸與給關係人街口金科涉有缺失,沒有確實執行內控,因此核處街口支付 300 萬元罰鍰,並停止董事長胡亦嘉職務 1 年。胡亦嘉為此槓上金管會,並提起行政訴訟,上周四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