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詐騙洗錢案 金管會開罰聯邦銀行1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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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銀行通化分行日前爆出助詐團洗錢案,金管會今 (9) 日召開例會表示,由於聯邦銀行辦理存款開戶及臨櫃提領大額現金作業所涉缺失,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決議核處新台幣 1200 萬元罰鍰。
金管會說明,聯邦銀行通化簡易型分行今年 3 月間辦理 3 家獨資企業開戶,但客戶開戶後短期間內,由其他公司自他行將多筆大額款項密集匯入後,即陸續於該行數家分行提領大額現金,不過,帳戶有遭「165」通報圈存或設定為警示帳戶的異常情形。
金管會表示,聯邦銀行涉及未完善建立認識客戶及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未完善建立交易監控機制、未完善建立可疑交易審查程序及未落實員工服務規約的情形,顯示聯邦銀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核有欠妥。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聯邦銀行通化簡易型分行經辦主管及人員涉有收受不正利益行為,未落實執行該行所定「員工服務規約」、「員工收受餽贈處理要點」及「誠信經營守則暨行為指南」等規定。
金管會表示,依銀行法第 129 條第 7 款規定,核處聯邦銀行 1200 萬元罰鍰。
金管會提出三項監理要求,第一,請聯邦銀行再次檢討辦理案關交易的洗錢防制作業及相關人員違失責任之妥適性;其次,請聯邦銀行應加強洗錢防制及法治教育訓練,並應強化員工行為監控及管理機制。
第三,請聯邦銀行全面檢討客戶身分審查及風險帳戶控管等相關作業之妥適性並提出改善措施,並將本案例提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