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推出10項出入境政策措施 便利台胞到福建 明年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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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導,中國出入境管理局針對台灣居民往來大陸,公布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以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將於明年 1 月 1 日起在福建全域實施。
新推出的十項出入境措施,包括實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搭乘「小三通」航線到福建的台胞,可以網上申辦「台胞證」,持一次有效台胞證的人士,可以在入境時向口岸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五年期台胞證申請,至於到福建旅遊的台胞,就由旅行社「集中代辦」所需證件,令辦證方式更加便捷。
報導稱,台胞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渠道更加豐富,台胞來閩實現「想來即來」;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 7 個工作日縮短至 5 個工作日。
此外,在便利閩台人員和船舶通行方面,在對台客運口岸增設信息採集點,方便自願留存信息的台胞使用邊檢快捷通道,同步實現「一地備案、全國通用」;推出往來閩台船舶(包括台灣漁船、小額貿易商船)進出港邊檢手續網上預報預檢,提供 24 小時邊檢通關保障。
在鼓勵台胞來閩定居落戶方面,明確申請在閩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擬定居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定居申請,審批時限由 20 個工作日縮短至 10 個工作日。經批准的,可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當局將擴大台胞證聯網核驗服務範圍,來閩短期旅遊、探親、商務的台胞,持用台胞證也可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就醫診療等公共服務便利,同時推廣設立「台胞台企專窗」和「出入境服務站」,進一步拓展 12367 熱線涉台服務事項,亦允許台胞人才隨帶外籍家政服務人員入境和停居留。
當局認為,相關措施有助促進閩台人員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具有積極作用,目前各項措施正處於有序籌備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