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制度再改革 這次針對創業板
9 月 26 日,港交所發布公告稱,就 GEM(創業板) 上市改革諮詢市場意見,時間爲期六周,將於 2023 年 11 月 6 日結束。
提出的建議包括實施新的「簡化轉板機制」,讓合資格的創業板發行人轉往主板上市,爲高增長的企業增設新的資格測試,以及取消季度彙報規定。
港交所行政總裁歐冠升表示:「在股票市場上市是中小企業爲了業務發展、持續創新及創造價值而進行融資的其中一種途徑。香港交易所致力爲區內中小企業提供有利環境、助力他們蓬勃發展,爲香港及整個社會的長期繁榮作出貢獻。歡迎市場人士就諮詢文件提供意見。」
自 2021 年 1 月 13 日裕程物流在 GEM 上市以來,該板塊已有兩年多沒有新成員。 交投活躍度更是困擾 GEM 大部分上市公司,Choice 數據顯示,9 月 26 日,香港創業板共有 336 家上市公司,其中 175 家公司成交額為 0,占比高達 52.08%。
今年 7 月,香港證監會便提出要建立蓬勃的小型股市場生態,以重燃機構及散戶投資者的興趣。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港股市場如果要繼續為中小企業發揮集資功能,就必須進行改革,重拾為優質企業建立初級市場板塊的初衷。
因此香港創業板到了不得不改的時刻。根據諮詢建議,引入新的「簡化轉板機制」,合資格的創業板發行人轉往主板時無須委任保薦人進行盡職審查,刊發達到「招股章程標準」的上市文件。
取而代之的是,轉板申請人必須:
1、符合主板上市的所有資格;
2、已刊發作爲創業板發行人的三個完整財政年度的財務業績,期間擁有權和控制權不變以及主營業務未發生任何根本性變化;
3、需符合:每日成交金額測試:「簡化機制」下的轉板申請人在轉板申請前的 250 個交易日至股份在主板開始買賣爲止 (參照期),須有至少 50% 的交易日達到每日最低成交金額門坎,成交量加權平均市值測試:「簡化機制」下的轉板申請人在參照期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市值須達到主板上市的最低市值規定,及在轉板申請之前 12 個月至股份在主板開始買賣爲止皆有良好合規紀錄。
不符合上述資格要求的 GEM 發行人,仍可按現有規定申請轉板。
此外,對於首次上市規定,爲大量投入研發活動的高增長企業推出新的資格測試。採用此新測試的創業板上市申請人,除符合其他條件外,須確保其在上市前兩個財政年度的合計研發開支不少於 3000 萬港元,而每個財政年度的研發開支佔同期總營運開支達 15% 或以上。
持續責任方面,取消強制季度彙報規定,創業板發行人的其他持續責任亦改與主板發行人一致。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旋表示:「我們爲響應市場上的初步意見,與不同界別的代表討論,包括中小企業及其代表,了解他們對創業板的意見及發展建議。我們因此提出這次改革建議,希望提升創業板對發行人的吸引力,同時保持至關重要的高水平投資者保障及維持市場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