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總裁表示 將適度簡化資產、財富管理監管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余偉文周一(20 日)表示,將適度簡化資產及財富管理業監管安排,具體包括:適度簡化開戶與客戶盡職審查;適度簡化投資產品銷售程序;及適度簡化對自身高淨值投資者產品合適性及風險披露程序。
在題為《就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採取平衡的監管方式》的「匯思」專欄文章中,余偉文分享他最近在瑞士參加國際清算銀行(BIS)會議期間,與私人銀行及行業公會就市場發展交換意見的心得。
余偉文說:「在監管銀行不同業務時,我們一直都採取符合國際監管標準和風險為本的原則。就資產及財富管理而言,最重要的原則就是保障投資者和防範金融體系被騙徒及其他不法分子利用的風險。這些保障和防禦對香港作為財富管理樞紐及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起關鍵作用。如果監管不到位,金融市場將難以穩健發展,各市場參與者自然也難以獨善其身。」
然而,余偉文認為,監管要求不應令正當客戶在開戶或投資產品的銷售過程中受到不合理的延誤或阻礙。當然,香港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業規模龐大,相信這種情況並不普遍,但金管局偶然仍會收到一些個案,顯示客戶在獲取銀行服務時受到延誤或遇到困難。這些情況通常都涉及具體執行問題,以致影響客戶體驗。」
有見及此,金管局最近進一步釐清資產及財富管理業三個主要領域的相關規定。
適度簡化開戶與客戶盡職審查
余偉文表示:「我們不時收到意見,反映私人銀行在客戶開戶及維持戶口方面的挑戰,尤其三個涉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反洗錢)規定的主要范疇,即確立財富及資金來源、持續盡職審查,以及就反洗錢工作采用合規科技。」
據余偉文介紹,國際反洗錢工作由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特別組織)領導,香港早於 1991 年已加入該組織。目前,特別組織的工作不但聚焦於如何有效保護金融體系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並強調保障使用金融服務的客戶利益。就此,金管局不時向銀行提供指引,協助銀行以平衡與相稱的方式,落實風險為本做法,當中的三項主要原則(即風險區分、與風險相稱及非「零風險」制度)同樣適用於私人銀行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
為了讓私人銀行更具體了解如何落實上述原則,金管局最新編制一套「注意事項」及分享業界良好做法,例如:參考公開資料(如土地登記冊、公司網站)以對照客戶提供的資料,減少客戶需要提供的文件;透過與客戶日常聯系(如定期探訪)收集和更新資料,以減少客戶需要提供資訊的頻率;以及在進行客戶盡職審查時,不會要求客戶提供數十年前的證明文件,或要求客戶填寫十數頁的冗長表格更新資料。
余偉文表示,這些資料正好與最近舉行的 2022 年反洗錢研討會上有關「財富來源規定」的指引,以及香港銀行公會就反洗錢發出的「常見問題」中有關「確立財富來源」的資料互相補足,可更有效協助私人銀行落實反洗錢規定。
精簡投資產品銷售程序
余偉文同時表示:「除了保障投資者,客戶體驗也是平衡監管的重要指標。過去幾年,我們致力精簡多項保障投資者措施,並向銀行提供指引,清楚說明允許彈性處理,就是希望保障投資者的同時,不失客戶體驗。銀行歡迎這些簡化措施,我們亦不時檢視有關做法,力求得到最佳效果。我們最近進行了投資產品銷售程序的專題檢視,發現銀行的一些做法或對監管標准方面可能存在一些誤解,或會不必要地延長了銷售過程。」
例如:銀行未有充分利用簡化產品風險披露的彈性,例如有些銀行只會在客戶認購的基金與以往曾認購的完全相同時,才肯採用簡化披露;銀行對客戶投資年期及風險集中方面,採取過度保守的門檻,導致錯誤發出投資產品「錯配警示」,需要啟動額外的處理程序;某私人銀行就一些交易(例如純粹按客戶指示進行簡單產品的交易)進行合適性評估,但實際上,法規並沒相關要求;以及有零售銀行在一些法規沒有要求的情況下為銷售程序進行錄音。
金管局已於 2 月與業界分享了些主要觀察結果,並鼓勵銀行檢視其政策、程序及做法,以及按適當情況簡化銷售程序。
簡化資深高資產淨值投資者風控程序
余偉文表示,金管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一直就監管及合規做法與資產及財富管理業界保持溝通,並了解到一些資深投資者希望可以參考其他主要金融中心的做法,簡化甚至豁免產品合適性及風險披露程序。
他指出:「為確保香港在區內作為主要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競爭力,同時秉持風險為本原則,監管機構會與業界保持溝通,在提供適度有為的投資者保障之際,致力精簡適用於資深高資產淨值投資者的產品盡職審查、交易合適性評估及產品披露,以提升客戶體驗。我們正就有關安排諮詢業界,諮詢期將於本月底結束,我們期望聽取更多業界意見,以盡快敲定相關措施。」
余偉文說:「以上三個范疇是我們最常聽到的意見。我們會繼續與業界及其他持份者保持溝通,集思廣益,緊貼市場發展,在有需要時提供進一步的實務指引。同時,我們會致力恪守平衡監管的大原則,維持安全及具效率的金融平台,讓香港充分發揮作為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樞紐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