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調漲〉4月起用電大戶調漲17% 平均電價漲幅達11%
經濟部今 (17) 日召開 112 年第 1 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上半年 (4 月至 9 月) 電價費率,考量燃料價格仍處高檔,造成台電巨大經營壓力,決議高壓及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電價 17%,換算整體平均電價調漲 11%,預計 4 月 1 日開始實施。
經濟部考量照顧民生、穩定物價、降低用電衰退產業衝擊,住宅用電 700 度以下、小商店 1500 度以下、農漁及學校用電不調漲,換算整體平均電價調漲 11%。
經濟部說明,近期國際燃料價格雖有回跌,但仍居於高檔,111 年台電每賣 1 度電就虧損 1.2 元,為減少台電虧損及由較有能力者負擔較多電費的原則下進行調整,因此審議會決定,針對高壓及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其電價 17%,而產業低壓以內需、微中型企業為主,電價則調漲 10%,低於產業高壓調幅。
經濟部補充,為減緩用電衰退產業衝擊及照顧產業弱勢,產業 111 年下半年用電衰退 10% 以上者之產業調幅減半,農漁業電價不調整。
此外,為顧及民生物價及促使用電度數較高用戶節約能源,住宅 700 度以下 (約 93%、1231 萬戶)、小商店 1500 度以下 (約 84%、76 萬戶) 電價不調整,住宅 701-1000 度、小商店 1501-3000 度微調 3%,同時為提高節能誘因,住宅用電 1001 度以上調漲 10%、小商店 3001 度以上調漲 5%,同時為照顧學生上課環境,學校 (幼兒園至大專院校) 電價不調整。
經濟部表示,去年電價調整,因調價後產生的節電效果,實際上台電所收的平均單價為 2.8064 元 / 度,在此基礎上,依上述方案核算調整後之整體平均電價為 3.1154 元 / 度,漲幅為 11%,預計 4 月 1 日開始實施,另外,本次調幅減半的產業、凍漲的農漁業及學校,將會在下半年提報審議會檢討。
經濟部強調,國外電業針對這波燃料價格大幅上漲,均進行電價調整,110-111 年各國調漲幅度介於 26-73% 之間,其 111 年通膨介於 3.7-11.26%,而台電面對燃料價格居高壓力,已採較低調幅,另外,政府也同時增資及補助台電財務,本次才得以細緻化的考量各類用戶設計電價調整方案,以讓台電維持供電穩定的營運模式,與國人共同渡過這波全球性燃料價格飆漲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