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優化落實疫情防控「新十條」發布 陸港股午後拉升
中國官媒周三 (7 日) 下午正式揭露了防疫「新十條」,拉升 A 股及港股市場午後走勢。上證指數上漲 0.11%,報 3216 點,港股恒指擴大漲幅至 1%,恒生科技指數上漲 2.5%。
據《央視新聞》報導,中國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落實疫情防控的通知》。其中提出,進一步優化核酸檢測。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進一步縮小核酸檢測範圍、減少頻次。
文中稱,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可開展抗原檢測。對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和高風險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其他人員願檢盡檢。除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托幼機構、中小學等特殊場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查驗健康碼。
通知規定,重要機關、大型企業及一些特定場所可由屬地自行確定防控措施。不再對跨地區流動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開展落地檢。
對於隔離,則優化調整隔離方式,強調感染者要「科學分類收治」,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採取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收治。居家隔離期間加強健康監測,隔離第 6、7 天連續 2 次核酸檢測 Ct 值≥35 解除隔離,病情加重的及時轉定點醫院治療。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採取 5 天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第 5 天核酸檢測陰性後解除隔離。
具體十條內容如下:
(一)科學精準劃分風險區域
按樓棟、單元、樓層、住戶劃定高風險區,不得隨意擴大到小區、社區和街道(鄉鎮)等區域。不得採取各種形式的臨時封控。
(二)進一步優化核酸檢測
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進一步縮小核酸檢測範圍、減少頻次。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可開展抗原檢測。
對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和高風險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其他人員願檢盡檢。
除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托幼機構、中小學等特殊場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查驗健康碼。
重要機關、大型企業及一些特定場所可由屬地自行確定防控措施。
不再對跨地區流動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開展落地檢。
(三)優化調整隔離方式
感染者要科學分類收治,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採取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收治。居家隔離期間加強健康監測,隔離第 6、7 天連續 2 次核酸檢測 Ct 值≥35 解除隔離,病情加重的及時轉定點醫院治療。
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採取 5 天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第 5 天核酸檢測陰性後解除隔離。
(四)落實高風險區 “快封快解”
連續 5 天沒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風險區,要及時解封。
(五)保障群眾基本購藥需求
各地藥店要正常運營,不得隨意關停。不得限制群眾線上線下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處方藥物。
(六)加快推進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
各地要堅持應接盡接原則,聚焦提高 60—79 歲人群接種率、加快提升 80 歲及以上人群接種率,作出專項安排。
通過設立老年人綠色通道、臨時接種點、流動接種車等措施,優化接種服務。
要逐級開展接種禁忌判定的培訓,指導醫務人員科學判定接種禁忌。
細化科普宣傳,發動全社會力量參與動員老年人接種,各地可採取激勵措施,調動老年人接種疫苗的積極性。
(七)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情況摸底及分類管理
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網底” 和家庭醫生健康 “守門人” 的作用,摸清轄區內患有心腦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腎病、腫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情況,推進實施分級分類管理。
(八)保障社會正常運轉和基本醫療服務
非高風險區不得限制人員流動,不得停工、停產、停業。將醫務人員、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電氣暖等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和社會正常運轉人員納入 “白名單” 管理,相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疫苗接種和健康監測,保障正常醫療服務和基本生活物資、水電氣暖等供給,盡力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及時解決群眾提出的急難愁盼問題,切實滿足疫情處置期間群眾基本生活需求。
(九)強化涉疫安全保障
嚴禁以各種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單元門、小區門,確保群眾看病就醫、緊急避險等外出渠道通暢。推動建立社區與專門醫療機構的對接機制,為獨居老人、未成年人、孕產婦、殘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醫便利。強化對封控人員、患者和一線工作人員等的關心關愛和心理疏導。
(十)進一步優化學校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堅決落實科學精準防控要求,沒有疫情的學校要開展正常的線下教學活動,校園內超市、食堂、體育場館、圖書館等要正常開放。有疫情的學校要精準劃定風險區域,風險區域外仍要保證正常的教學、生活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