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報告搶先看〉7縣市開徵囤房稅 財政部預估約可挹注10億元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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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房屋稅負合理化,包括桃園市等 7 縣市宣布開徵囤房稅,根據財政部今 (4) 日出爐的報告,預估將使房屋稅增加約 10 億元稅收。
財政部長蘇建榮明 (5) 日將赴立法院財委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列席備詢,根據財政部今天出爐的業務報告,包括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市與屏東縣等 7 縣市,自今 (111) 年 7 月起針對非自住房屋,採行差別稅率,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
根據財政部報告,這 7 縣市的開徵的囤房稅,預估約可挹注 10 億元房屋稅,但官員也說,房屋稅按月課稅,10 億元只是粗估數字,後續仍須視實際開徵情況而定。
財政部報告指出,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回應外界質疑房屋稅負偏低問題,經與地方政府會商推動房屋稅負合理化,包括桃園市等 7 個地方政府修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並自 7 月 1 日起就轄內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行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
財政部表示,今年應重行評定稅基的 13 個地方政府,其中有 9 個調升轄內房屋標準單價,估計增加 112 年期稅收 1 億 387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