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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公司派提名董事大換血 與沈軾榮強調公司治理分庭抗禮

金寶股東
金寶前總經理沈軾榮。(圖:股東提供)
金寶前總經理沈軾榮。(圖:股東提供)

金寶公司 (2312-TW) 經營權之爭進入白熱化階段,上週金寶公司派所提出的董事候選人名單,一改過去舊董事全數留任的態樣,在一般董事 8 席中,只有 4 席是原先的金寶董事 (許勝雄、柯長崎、陳威昌,另何美玥原為金寶公司獨立董事,本次轉為一般董事),新提名的董事除陳信佐及邱平和為金仁寶集團成員外,另外提名未持股之許介成 (許勝雄侄兒) 及朱平,顯見面對沈軾榮所主打的公司治理董事名單,公司派亦有強烈意圖在公司治理方面,提出讓股東感受到改變的名單,同時將最近因員工認股造成爭議的許介立排除在提名名單外,亦表態金寶非許家的金寶,來與沈軾榮分庭抗禮,來爭取廣大小股東支持。

而在獨立董事的名單中,除黃志鵬及謝發達為現任獨立董事外,因原獨立董事何美玥改提名為一般董事,缺額的部分居然邀請現任證券交易所董事吳琮璠提名為獨立董事,證交所現任董事破天荒擔任有經營權之爭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提名名單為頭一遭,並且吳琮璠原已擔任四家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為了金寶公司上週五董事提名,不惜於上週三辭任上櫃公司泰金 - KY 之獨董一職,且泰金 - KY 為了配合吳琮璠辭任獨立董事,為符合法令要求,泰金 - KY 的一般董事亦跟著辭任,顯見許勝雄政商關係強大,非沈軾榮所可比擬。

另外有趣的是,金寶重大訊息表示獨立董事黃志鵬,認為沈軾榮被公司提告偽造文書及妨害營業秘密,不適任公司董事而提出反對意見,而現行法令並未規定未經法院判決的刑事案件,可以僅依提告而不能擔任公司董事的規定,且縱使法院判決沈軾榮犯下前開罪刑,亦不在公司法 30 條的不能擔任董事之限制,獨立董事黃志鵬在明知法令規範已排除董事名單「實質審查」的前提下,仍不顧法令規定而提出反對意見,可見金寶獨立董事對沈軾榮不滿之情緒高漲,後續經營權之爭落幕之法律攻防戰亦精彩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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