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居家照護有用藥才理賠 無症狀等由保險公司判斷
金管會研擬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作為防疫險理賠審核文件,但現在許多確診者都是輕症居家照護,到底是否可以理賠,民眾還是霧煞煞,保險局長施瓊華今 (10) 日定調,輕症居家照護有處置用藥才理賠。但是對於無症狀者沒用藥或是服用清冠一號賠不賠,則要由保險公司判斷並提出指引。
為解決民眾快速申請防疫保單理賠,政府規劃以新冠病毒數位健康證明取代醫師證明,施瓊華今日親上火線,手持數位健康證明樣張說明此政策,施瓊華強調,數位證明是可以查驗真偽,保戶個資也可獲得保護,請保險公司和民眾都不用擔心。
據衛福部疾管署資料顯示,為核發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所需,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簽發平台特別製發國家憑證簽署中心憑證 (CSCA) 及文件簽署憑證 (DSC),以進行數位證明資料的電子簽章,可以確保證明文件的不可否認性,該憑證技術規格與歐盟相容,而且數位證明規範符合歐盟個資保護規則 (GDPR)。
談到理賠亂象,施瓊華表示,金管會在 4 月 19 日公布居家照護可依照一般住院理賠,但是前提是「必須有醫療行為」,居家照護本身有遠距醫療團隊診療,也會有處置用藥,當時跟業者溝通時,就評估到如果有醫療行為、用藥處置可以來從寬理賠。
但外界關切,有些政策公布之前的確診者沒有跟醫生視訊、確診者過多排不上視訊醫療、或無症狀者不會用藥、清冠一號是否符合用藥處置等諸多問題待解,施瓊華對此表示,這有很多技術上的問題,金管會無法代為回答,要回歸到保險公司依照大原則來做判定,技術上的細節、指引,應該由公會決定。
此外,疫情指揮中心 (CDC) 上周預告「快篩陽性即確診」將於 12 日上路,也將牽動防疫保單的理賠問題,施瓊華表示,指揮中心還未公布細節流程,原則上各保險公司要依照契約規定辦理,但業者對快篩確定部分有疑慮,待指揮中心公布細節後,由公會來評估相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