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反壟斷專員:也許科技巨頭應分攤電信網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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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再接獲歐盟電信商的投訴後,歐洲數位主管維斯塔格 (Margrethe Vestager) 周一 (2 日) 表示,谷歌 (GOOGL-US)、Meta (FB-US) 和 Netflix (NFLX-US) 等科技巨頭可能必須承擔歐洲電信網絡的部分成本。
她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我認為有個問題需要我們重點考慮,那就是對電信網絡的公平貢獻問題。」
維斯塔格說,「因為我們看到,有些玩家產生了大量流量,然後啟用了它們的業務,但它們實際上並沒有為該流量的使用做出貢獻,它們沒有為啟用聯網所作的投資做出貢獻。」
她說:「我們正在徹底了解如何實現這一點。」她補充說,正在研究數據流量如何隨著時間演進而演變,以及與新冠疫情的關聯性。
根據電信遊說組織 ETNO 周一發布的一項研究,Meta、Alphabet、蘋果 (AAPL-US)、亞馬遜 (AMZN-US)、微軟 (MSFT-US) 和 Netflix 占去年全球數據流量的 56% 以上。
該研究指出,科技巨頭每年為網路成本貢獻 200 億歐元(210 億美元),可為歐盟經濟帶來 720 億歐元的提振。ETNO 的成員包括德國電信和 Orange。
然而,維斯塔格對電信業放寬歐盟合併規則以允許更多整合的呼籲置若罔聞。她說,「問題在於,我們聽到的論點像是擴大規模以利投資等,並不是什麼新鮮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