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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報稅季將開跑 會計師提醒留意三大新制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5月報稅季即將開跑   會計師提醒留意三大新制。(鉅亨網資料照)
5月報稅季即將開跑 會計師提醒留意三大新制。(鉅亨網資料照)

5 月報稅季即將開跑,會計師提醒,今年報稅主要有三大變動須留意,包括:基本生活費調升、未上市櫃股票交易納入最低稅負、房地合一稅 2.0 新制上路。

首先是基本生活費調整,KPMG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游雅絜說,今年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至 19.2 萬元,調幅為歷年最高。

以四口之家來說,「基本生活費總額」為 19.2 萬 x 4=76.8 萬 ,減除「免稅額」8.8 萬 x 4 = 35.2 萬、「標準扣除額」24 萬、「特別扣除額」6 萬、「比較項目合計數」為 65.2 萬,基本生活費差額為 11.6 萬 (76.8 萬 - 65.2 萬 = 11.6 萬),以稅率 20% 計算,可節稅 2.32 萬元。

第二是則是未上市櫃股票交易將納入最低稅負制,游雅絜說,自 110 年 1 月 1 日開始,處分未上市櫃或非興櫃股票而產生交易所得,須列入個人的基本所得額,加計綜合所得淨額及其他各項個人基本所得額後,按 20% 計課個人基本所得稅額。

游雅絜指出,如有交易損失,可從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在當年度沒有交易所得可以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可以在發生年度之次年度起 3 年內,自其交易所得中扣除。

另外,去年 7 月 1 日起實施的房地合一稅 2.0,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的持有期間,並修正土地漲價總數額及推計費用率減除規定,另將預售屋換約轉讓及交易符合一定條件的股份及出資額的獲利所得納入課稅範圍。

游雅絜表示,個人如果有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交易,無論是產生交易所得或損失,都應於交易日的次日起算 30 日內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向國稅局辦理申報,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

游雅絜會計師提醒,實務上常見民眾轉讓預售屋之權利,依規定應於其與受讓人訂定買賣契約 (或讓渡契約) 的次日起 30 日內申報,民眾常誤以其與建設公司轉換契約之次日起 30 日內申報,導致逾期申報,而被加徵滯納金。

如果是適用舊制的房屋交易所得,適用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七類「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申報期間為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民眾申報時,應先確認是適用新制的房地合一稅或是適用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以免因逾期申報,而被加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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