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強化勞資關係 第六度與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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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 (2610-TW) 今 (16) 日宣布,與華航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此為華航勞資第六次簽署團體協約,象徵勞資關係更邁進一步。
此次團體協約由華航董事長謝世謙、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代表勞資雙方完成簽署,交通部長王國材、勞動部長許銘春和桃園市長鄭文燦等貴賓與會見證。
華航與華航企業工會於 2002 年首次簽訂團體協約,先後於 2005、2008、2012 和 2015 年完成 4 次續約協商,本次團協簽訂協商會議自 2018 年起召開,依 2015 年既有版本進行討論,歷經 35 次溝通與協商,達成 79 條共識。
華航表示,仍維持原有的勞動條件和福利,未因疫情而影響,並提升多項照顧員工規定,符合實際需求與現況,勞資雙方均展現最大善意,齊心努力照顧全體員工。
謝世謙說,本次續約協商過程雖受疫情影響,勞資雙方仍秉持誠信理念,願意在現行穩健基礎上持續樹立良好的勞資關係,共同研擬修訂新版團體協約,未來華航勞資關係將更加穩固發展,和諧創造雙贏,為公司共創營運績效。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表示,華航勞資合作凝聚全員共識,展現華航有史以來最強勁的動能,今日簽署新版團體協約,是勞資雙方開創合作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