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不當向供應商收取開幕贊助金 遭公平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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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去年併購頂好,將「頂好 Wellcome」超市更新為「Market 便利購」超市,但遭國內 13 家公會檢舉不當收取新店開幕贊助金,公平會今 (21) 日審議結果出爐,認定家樂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處 150 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家樂福通路數量多且分布廣,擁有量販店、超市雙型態通路,去年與惠康公司結合後,整體經營量販店與超市門市已達 300 多家。本次收取新店開幕贊助金的供應商大多數為中小型業者,且各別供應商供貨金額,占年度總銷售金額的比例甚高,若斷絕交易關係,很難短時間內找到新的合作對象或合作方式,因此,家樂福具有相對優勢地位。
公平會進一步說明,對於原本就已同時供貨家樂福和頂好的廠商而言,並沒有因雙方結合而新增通路。再者,家樂福收取新店開幕贊助金,是基於與供應商簽定的 2020 年契約條款,對營運的增益及店數比,與契約簽立時情形不同,但本次結合,家樂福仍以舊契約所約定新店開幕標準收取新店開幕贊助金,顯失公平。
此外,除了供應商被收取費用金額可能反映在商品價格上,影響到消費者權益,也有不當轉嫁通路經營成本給供應商的可能性,使家樂福與供應商公平合作的交易關係失衡,不論就實際已收取或規劃將收取贊助金的供應商而言,均有相當巨大的影響。
公平會表示,本案爭議也遭台灣糖菓餅乾麵食工業同業公會等 13 個公會提出反映,會員數達上千家事業,顯見家樂福收取新店開幕贊助金已影響交易秩序層面深遠,經開會決議,認定家樂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裁處 150 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