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疑未認列核四虧損 台電:無違法、財報不實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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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導台電財報疑未認列核四廠 2849 億元虧損,台電今 (28) 日發出聲明澄清,核四廠資產依據立法院決議進行資產維護管理,並規劃轉型運用,將資產價值最大化,強調並無違法、財報不實疑慮,台電也將在明年 8 月舉行的核四公投後,依政策指示、相關規定依法處理。
台電表示,核四廠資產依據立法院 2016 年 7 月 29 日決議,應以最少人力、經費進行資產維護管理,台電因此提報「核四廠資產維護管理計畫」,並從 2017 年進入資產維護管理階段,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資產維護,並持續朝土地可保留、資產轉型再利用、材料持續去化等方向研擬轉型再利用方案。
台電進一步指出,經濟部針對核四轉型再利用、相關資產處理,在 2016 年底也責成台電,規劃未來核四轉型及土地利用方案,並成立核四資產處理督導小組,強調核四資產處理均須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此外,台電表示,台灣國家能源政策方向已相當明確,技術上重啟核四相當困難,且所需經費與時程也充滿變數、難以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