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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銀股東會〉首次董事會就互嗆 台新金質疑常董合法性 公股回擊一切合法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首次董事會就互嗆 台新金質疑常董合法性 公股回擊一切合法。(鉅亨網記者郭幸宜攝)
首次董事會就互嗆 台新金質疑常董合法性 公股回擊一切合法。(鉅亨網記者郭幸宜攝)

彰化銀行 (2801-TW) 今 (19) 日完成董事會改選後,公民股第一次董事會就立刻上演互嗆戲碼,台新金 (2887-TW) 抨擊公股違法選任常務董事,公股晚間回擊,常董選任一切合法,反駁台新金指控。

彰銀今天召開股東會舉行董事改選,會後隨即召開第一次董事會選舉常務董事並推派董事長,結果出爐,公股陣營由彰銀董事長凌忠嫄、總經理黃瑞沐出任常務董事,台新金陣營則由獨董潘榮春出線,最推派凌忠嫄繼續擔任彰銀董座。

對於彰銀常務董事與董事長選任,台新金召開記者會質疑,公股陣營的常務董事選任恐有違法之虞,對於違法常董會所選出的董事長,在法律上也有相當大的疑慮。

由台新金推薦的獨董林重宏認為,根據現行法規,常務董事推選應有三人以上具備自然人專業董事的資格條件,而這次常董推選在有衝突疑慮情況下表決,因此對選舉結果提出反對意見。

對於台新金的指控,公股陣營回應,根據銀行負責人準則第 9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規定,彰銀董事會成員應有 4 名以上自然人專業董事,而非常務董事應有名以上為自然人專業董事。

公股陣營強調,根據銀行負責人準則規定,政府或法人代表人董事,也可以被選任為常務董事,因此彰銀第 26 屆第 1 次董事會選任常務董事程序與結果,完全符合公司法及銀行負責人準則規定,反駁台新金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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