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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內容發布平台「免死金牌」 美國國會議員提議「國有化」谷歌、Facebook、推特

華爾街見聞

周二美國國會的聽證會上,議員 Steve King 向在場的 Facebook、谷歌、和推特扔下了一枚炸彈式提問:

不如,把你們這些大型組織轉變為公共事業?

這可以被理解為內容發布平台的「國有化」。在圍繞資訊發布責任歸屬問題的這一聽證會上,共和黨議員 Steve King 質疑科技巨頭在現有法案的保護下,是否盡到了應有的管理資訊的責任。

Steve King 在向谷歌 Youtube 的全球公共政策與政府關係負責人 Juniper Downs 提問時提到:

Downs 女士,我認為你明白我對目前事態發展方向的擔憂。我完全支持言論自由,企業自由,也支持競爭,讓相互競爭催生自我監管,政府因此不必插手。但如果事情失去控制,在我看來,230 節的內容可能需要重審。

我還聽到一種討論是,「不如將我們正在談論的這些大型企業,轉變為公共事業?」你對這一徵詢怎麼看。

Downs 回應稱:

正如我之前提到的,我們經營於一個高度競爭的環境,科技行業的日新月異難以想象,我們每天都看到新的入局者。谷歌的所有產品都有競爭者,我們相信,對我們的服務的管理框架,可以合理地支撐創新。

該議員提到的 230 節,即誕生於 1996 年的《通信規範法》(CDA)第 230 節的內容。CDA 230 的內容被認為是網路言論自由的基石,該節內容認定網站的平台屬性,意味著網路服務商不必為用戶的行為負責。

對於其他內容提供者發布的資訊,交互式計算機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不應被視作發布者。

No provider or user of an interactive computer service shall be treated as the publisher or speaker of any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another information content provider

如果 230 節的內容被調整,目前美國社交媒體的格局將受到顯著的影響——營運商可能不得不開始監測每一個用戶的行為舉止,來保證用戶不會逾矩而傷及平台本身。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 Bob Goodlatte 也質疑了這一責任免除。他在提問中稱,為什麼網路平台可以享受有別於例如酒店等其他公司的待遇,酒店對客人的財物尚負有法律責任。

如果將內容發布平台「公共事業化」,這些網站將受到更加嚴格的政府監管。國會兩黨均對目前自由發展的社交媒體憂心忡忡,擔憂暴力色情資訊的不當傳播,以及隱私泄露的問題。

在聽證會其後的時間裡,這一問題並未被再度提起;上述科技巨頭的股價也未因這一「國有化」提議出現顯著波動,顯示市場並未看重這一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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