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SEC一再提問 亞馬遜、谷歌對重要事業部門三緘其口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致力迫使谷歌母公司 Alphabet Inc.(GOOG-US) 和亞馬遜 (Amazon.com Inc) (AMZN-US) 對其快速成長的業務公布更多資訊,但這兩大科技巨頭卻不怎麼搭理官方。
SEC 顯然也想知道 Google 的 YouTube 營收、亞馬遜的研發費用配置,還有其他這兩大科技公司巨額金流相關的問題。今年迄今,SEC 已與全球前三大科技公司通信,並與微軟公司的微軟公司(MSFT-US)進行反覆調查,其主要與該公司早期採用營收認列規則有關。
雖然 SEC 與科技公司的通信今年才公布,但事實上已經發生一段時間,因為這些科技公司已然成為全球最重要也最有價值的一些企業。
SEC 與 Alphabet 和亞馬遜公司經過大長篇的通信,但最後卻是徒勞無功,未能從這兩家口中敲出更多財務細節與具體事項。
SEC 對這些靠自己成長為大規模企業的部分事業感興趣,例如谷歌的視頻網站 YouTube、亞馬遜的雲端業務 Amazon Web Services 和智慧語音助理 Alexa。但這兩家公司都避而不談這些事業的表現或成本,將這些業務的金流包裹到大筆資金內,而不分拆後細細報告。
前 SEC 會計師 Tom Selling 表示,「SEC 總是對分部報告有興趣,普遍來說,他們會試著讓企業遵守分部規則。」他協助上市公司遵循會計準則與 SEC 的法規。
SEC 的信函可能是每三年一次的常規確認,只是 SEC 剛好抓住機會想挖出更多遭低報的企業分部資訊。
安永(Ernst & Young)會計事務所去年發出的客戶諮商報告提到,「分部揭露仍是 SEC 員工評論函中常見的強調重點,在這些評論中,SEC 人員常質疑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和企業歸類與整併營運分部的結論。企業也常被質疑其產品和服務方面的實體範圍揭露資訊的適足度。」
SEC 去年七月開始與 Alphabet 通信,當時 SEC 詢問該公司許多關於其分部報告、營收認列等問題,也要求對 YouTube 影音串流業務揭露更多資訊,谷歌在 2006 年以 16.5 億美元買下 YouTube 並整併進入 Google 整體搜尋與廣告事業部門。
儘管 SEC 試圖一再詢問,但基本上 Alphabet 什麼也沒說。該公司聲稱執行長佩奇( Larry Page)不會對 YouTube 下決定,也不常檢視該分部業績表現上的突破,而這是資訊揭露規則的關鍵部分。
即使如此,一些分析師現在仍估計 YouTube 上的廣告營收今年可望達到約莫 130 億美元,但這部分 Alphabet 將其與其他廣告事業收入一起在財報中合併報告。谷歌發言人對公司與 SEC 的通信往來沒有任何評論。
Alphabet 在去年 12 月回應,「谷歌是我們唯一可以報告的分部,我們的其他經營分部均未達到定量門檻,沒有達到可報告之分部要求。」
亞馬遜與 SEC 的攻防更長期,SEC 在 2016 年中期開始與其通信,當時是亞馬遜提交 10-K 年度報告之後。SEC 顯然很關注亞馬遜快速成長的業務,但亞馬遜提供的資訊卻很少,推測這可能是 AWS、Kindle 和 Alexa 業務。
SEC 詢問了亞馬遜其電子產品和其他一般商品類別的特別驅動能力,希望該公司按計畫項目分列研發費用,數次特別提及 AWS 的費用。SEC 也希望獲得 Amazon Prime 的資訊,以及亞馬遜在內容上的花費。
但一如 Alphabet,亞馬遜「至於成本之本質,在我們每個項目、活動、規模或方向內發生的成本,我們的創新和其他活動大量且多樣性,並不適合進一步在科技和內容費用上細分。」對於 SEC 的提問也三緘其口。
該公司去年 10 月以信函表示,「全體單位營收的成長一直是主要推手,推動我們網站上販售的多樣且擴展中的產品與服務,我們沒有在媒體或 EGM(電子產品與一般商品) 部門中具體定義個別的動力。」
「至於成本之本質,在我們每個項目、活動、規模或方向內發生的成本,我們的創新和其他活動大量且多樣性,並不適合進一步在科技和內容費用上細分。」
基本上,亞馬遜就是說,他們賣的東西很多,也在很多類別上投資,所以沒有哪一個類別特別需要強調。亞馬遜發言人拒絕就公司與 SEC 的通信發表評論。
最後,這兩家公司都收到 SEC 的來信,SEC 表示已經檢視過兩家公司的申報文件,也補充警告說公司須為其揭露資訊的正確性和適足度負責。亞馬遜和 Alphabet 同意稍微編修呈報 SEC 的文件內容,亞馬遜增加了前幾年的資本數據,並稱其技術和內容成本已經包含了 AWS 和其他項目的基本建構成本。
Selling 表示,這些通信突顯出 SEC 與這些科技巨擘之間的拉鋸,因為 SEC 想找出投資者,而企業則試圖避免同業獲知太多資訊。
這種緊張關係只會持續增加。YouTube 和 AWS 是投資者砸錢到 Alphabet 和亞馬遜的兩大理由,其他科技公司也一樣想方設法掩飾重要的大型業務資訊,例如臉書 (Facebook) (FB-US) 從來沒有揭露過 Instagram 的表現; 微軟 (MSFT-US) 也不細說雲端業務 Azure 的資訊; 蘋果 (Apple) (AAPL-US) 只報告具體產品銷售額,例如 iPhone 和 iPad,但其他產品的銷售額則綁在一起報告,例如 Apple Watch 以及所有軟體和服務。
蘋果、Alphabet、亞馬遜、微軟和臉書是過去一年全球五大最有價值企業,即使不考慮派息,過去 5 年來,這五家企業成長速度均是 S&P 500 指數的 2 倍。
投資者和大眾應該有權利知道這些科技大廠到底為什麼這麼有價值,所以提供這些重要業務的具體資訊是達到這個目標的關鍵辦法,最終只能仰賴 SEC 繼續努力,為社會大眾挖掘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