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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拍板礦業法列下會期優先法案 亞泥等近80家業者都須做環評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 (15) 日中午轉述,行政院長林全指示,礦業法修法將新增規定,過去沒有做過環評的礦場開發都必須補辦程序,包括亞泥、台泥在內,等到礦業法修法通過後,就會立刻啟動程序,初步估算約有 70~80 家必須做環評,環保署預計 3 年內完成這些礦場環評程序。

徐國勇說明,亞泥當時核准開發是 60 年前,當初沒有做環評,是因為那個時代沒有環評相關法規,因此在礦業法修正後,會規定沒環評的業者,都要補辦環評程序,除了亞泥之外,以及申請中的 42 家,初步統計約有 70~80 家必須做環評。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未做環評的礦場,重走環評篩選,由於非新的開發案,原本有礦權的可以實施動工,不適合勒令停工再做環評,不過拉入環評,加入環境因應對策,可篩選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的礦場。

詹順貴進一步說明,環評檢核,不光只是展延年限,另也將把開挖量體放入討論,我國水泥開採總量搭配政策環評,個案須預估能產規模,框架一個量,才能檢視對環境評估影響多少。

徐國勇解釋,由於水泥是與國防、建設有關的工業,必須做政策環評,像是先評估滿足國內需求需要多少水泥、那些可以開發、那些環境敏感、那些地區是否不要開發,因為任何開發都會影響環境,但政府希望在對環境敏感,影響最少範圍中,在國家環境政策中,達到衝擊最少、敏感地區影響最小來達到國防 、建設需求,會全盤考量。

至於到底何時啟動礦業法修法?徐國勇說,行政院將盡速提出礦業法修正草案,將列為立法院下一個會期的優先法案,一旦修正法案通過,亞泥必須補做環評,但對於萬一沒有通過環評的企業該何去何從?行政院不願做任何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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