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定Google壟斷廣告市場部份業務 股價應聲走跌

根據彭博報導,美國維吉尼亞州聯邦地方法院周四 (17 日) 裁定,Alphabet 旗下的 Google 在部分線上廣告技術市場中違反反壟斷法,對其核心業務構成重大打擊。
法官 Leonie Brinkema 認定,Google 在開放網路展示型廣告中的「廣告交換平台」(Ad Exchanges) 與「出版商廣告伺服器」(Ad Servers) 市場擁有非法壟斷地位。儘管法院未認定 Google 在「廣告商購買工具」市場構成壟斷,但仍指出該公司在其他兩大市場中「蓄意進行一連串反競爭行為」。
消息公布後,Alphabet(GOOGL-US) 周四股價盤中一度跌逾 3%,截稿前跌幅收窄至 1.24%,每股暫報 151.43 美元;廣告科技公司 Trade Desk(TTD-US) 股價則飆升近 8%,截稿前漲勢周窄至 2.46%,每股暫報 49.64 美元。
Brinkema 在長達 115 頁的判決書中寫道:「Google 有意透過合約政策與技術整合,將其出版商廣告伺服器與廣告交換平台綁定,從而獲得並維持其在這兩個市場的壟斷地位。」
她指出,Google 不僅在技術層面施行綁定策略,還進一步對客戶施加反競爭條款、移除市場上具吸引力的產品功能,最終不僅排除競爭對手,還傷害到出版商、整體市場競爭機制,甚至最終損害了「開放網路」上的資訊消費者權益。
該案件由美國司法部與多州政府於 2023 年提起,指控 Google 非法壟斷三大線上廣告技術市場,包括:廣告伺服器、廣告交換平台與廣告網路。雖本次裁決未全面支持政府所有主張,但仍構成對 Google 廣告事業的重大法律挑戰。
這是 Google 近期遭遇的第二起壟斷裁定。稍早,美國法院已裁定該公司在搜尋市場構成壟斷,司法部並考慮要求 Alphabet 分拆 Chrome 瀏覽器相關業務。該案的後續處理程序預定下週在華盛頓開庭。
市場人士認為,若美國政府後續針對廣告與搜尋業務祭出結構性救濟 (如強制分拆),恐重塑 Google 的商業模式與數位廣告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