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訂定價格等相關事宜
第11款
公司代號:3494
公司名稱:誠研
發言日期:2024/11/26
發言時間:15:54:28
發言人:邱垂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2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特定人,及經113年0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之應募人募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30,000,000股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
依本公司113年0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擬採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不超過7,000萬股
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依相關法令及其他主管機關所訂相關規範,於股東會決議
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以引進策略投資人。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依據本公司113年0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價格,以定價日前1、3或5個
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
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80%。
(2)茲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13年11月26日為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
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
後之股價;另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取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為
參考價格,故本次私募參考價格為17.71元;擬訂定14.17元為本次實際私募價格
,為參考價格之80%,不低於股東常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故本次私募價格訂
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購料或其他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資金需求等多
項用途。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發行成本、私募方式籌資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以及私募有價
證券有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等因素,較可確保並強化與策略合作夥伴間更緊密
的長期合作關係,故本次增資採私募方式有其必要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11/26
11.參考價格:17.7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4.17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本
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13年11月27日至113年12月03日。
(2)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3年12月04日。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除訂價成數不得授權外)、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
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