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明確稅收優惠 1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住建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四部門今日聯合發布《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並取消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以轉讓收入的 2% 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的規定,其他個人所得稅方面的政策未作調整。
據《經濟通通訊社》報導,增值稅方面,個人將購買 2 年及以上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 2 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 5% 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契稅方面,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 140 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 1% 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 140 平方米以上的,減按 1.5% 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 140 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 1% 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 140 平方米以上的,減按 2% 的稅率徵收契稅。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此次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掛鉤在其上的增值稅政策將優化。同時基於財政部等三部門稅收優化政策,以及結合上海個稅政策的自身情況,相關政策都做了優化,以更好促進房屋交易環節成本的降低。
具體來看,「上海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微信公眾號發佈公告稱,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根據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核定徵稅,以轉讓所得的 1% 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同時,對於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個人購買住房涉及的契稅,按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有關規定執行。此次政策將自今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政策減負效應明顯。」嚴躍進稱,舉例來說,若上海某房東出售一套 1000 萬元總價的住房,過去個稅或需繳納 20 萬元,新政出台後或只需繳納 10 萬元,持續降低了售屋成本、增加了房屋財產性收入。另需說明的是,若該房東一年內在上海換房,還可享有個稅退稅的優惠政策,具體以財政部等三部門《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文件為準。
嚴躍進稱,上海房地產政策已進入史上最為寬鬆階段,從 2023 年「認房不認貸」政策開始,上海持續在行政、土地、金融、財稅等領域調整優化政策。政策力道大、覆蓋面廣,有力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釋放。目前,購屋政策的黃金窗口期已開啟。疊加一系列利好的購屋政策與環境,包括購屋門檻低、首付比例低、房貸利率低、稅費成本低等,預計政策效應將持續釋放。
值得關注的是,11 月上海樓市延續 10 月的成交熱度。連續 5 個週末成交量在一千套以上。連續 5 週週度成交衝擊 6000 套大關。就目前的市場環境來說,算是非常好的成績。
東北證券研究顧問分公司房地產首席分析師吳胤翔認為,此次公告調整相關政策,受益最大的將是一線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隨著普宅與非普宅標準取消的逐步落地,年內一線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將迎來又一高潮,成交量持續放量後房價也可望逐步止跌回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