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發部祭出反詐新規 網路平台須強化託播實名制及廣告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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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近日公布防詐條例相關子法草案,其中對網路廣告平台的身分驗證技術和廣告投放監管提出新要求,預計最快年底實施。
數發部表示,未來廣告平台須採用先進的身分驗證技術,平台可使用數位簽章憑證、快速線上身分識別(FIDO)機制、其他加密機制或親臨方式進行身分驗證。
此外,新規定要求網路廣告平台加強對直接投放廣告的監管。平台每年至少需進行 4 次查驗,確保所有投放的廣告符合規定。查驗結果必須紀錄並至少保存 3 年,主管機關可隨時抽查或要求提供資料。
作為背景,數發部此次推出的新規定還包括要求平台在 24 小時內下架被通知的詐騙廣告,並實施「廣告實名制」,平台須揭露廣告託刊播者和出資者資訊,包括自然人的居住地區和身份資訊,或法人的名稱和所在地。
數發部同時提出「網路廣告資訊揭露基準及作業辦法」草案,要求網路廣告應揭露託刊播者、出資者資訊,並標示廣告是否使用深度偽造技術或人工智慧生成個人影像,若平台未能在 24 小時內下架被通知的詐騙廣告,將面臨 50 萬元以上、500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罰 250 萬元以上、2500 萬元以下罰鍰。
數發部表示,希望藉此提高網路廣告透明度,減少詐騙風險,目前各項草案已進入 30 天預告期,最終版本細節仍有待確定,若作業順利,新規定最快可能於今年底正式實施。